7亿网民,4.7亿参加网购,2016年全国网络销售营业额超过5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6%……在这一连串数字的背后,网购实实在在融入了普通消费生活的方方面面。 近两年,在众多网络消费种类中,食品消费异军突起。私房牛肉干、手工制作的烘焙点心等;“饿了么”“美团”“百度外卖”等订餐网站和手机APP……移动互联技术催生出在线餐饮外卖、食品微店等新型网购食品营销模式,为人们就餐和选购美食提供了便捷。而与其他网购消费不同,网购食品有自身的特点。在实际消费过程中,朋友推荐、口碑爆棚等因素都会成为下单的理由。然而,“人情消费”往往是“差强人意”,消费者心碎一地的同时又碍于情面,疏于计较,最终只能让情谊为不诚信经营买单。 A 抹不开情面 为“面子”搭上“肚子” “美女妹妹亲手烘焙,快来下单!”1月中旬,在一家外资药企上班的徐丽突然收到这样一条微信。 打开一看,是一名同事发来的。大致意思是,同事的妹妹新开张了一间烘焙小店,姐姐号召大家围观捧场。徐丽平时就喜好甜品,又是同事推荐,“做个顺水人情也不错!”于是她果断下了单。 第二天下午,一个八寸榴莲千层蛋糕如约而至送到家里。“蛋糕的外包装很精美,白色盒子上有紫色绸带蝴蝶结,打开后,浓郁的奶香混合着淡淡的榴莲味。“我特意注意了下生产日期,确实是当天的。”徐丽不假思索,一口气吃了小半个蛋糕。 然而,让徐丽没有料到的是,就在当天下午,她被家人送进了急诊,到次日零时30分左右,又吐又泻。经医生检查,徐丽是吃了不洁食物而引发急性肠胃炎,经过输液治疗,索性没有对身体造成更为严重的伤害。疼痛难挨中,徐丽懊悔至极,为什么要为了“面子”搭上“肚子”。 徐丽的遭遇可谓是现如今网络微信消费的一个缩影。几乎在每个人的朋友圈,各种推荐、刷屏的美食层出不穷,有的晒图吆喝,有的干脆喊你下单,那些摇身一变成为代购商的朋友,以各种“品质保证”,加上轰炸式的“人情推销”,“给朋友捧场”在“朋友圈”里购物就成为“不得不买”的理由,但一旦出现不愉快的购物经历,损失的不仅是金钱,还有感情。 采访中记者发现,像徐丽这样买了不合格产品选择吃哑巴亏的消费者不在少数。而商家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因为微信朋友圈都是熟人,不是朋友就是朋友的朋友,买家在购物过程中甚至都不好意思讨价还价,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也不能深究,生怕伤害了感情,颇有几分“花钱找罪受”的意味。 B 举证太难 大多数人只能选择“不作声” 记者在某网站提供的网络食品安全调查投诉报告中看到,2016年,食品类不安全投诉比例占到整个平台的37%。在众多网友的留言中也可看出,越来越多的人从原先关注送餐快慢等因素,转而更为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记者打开几款订餐APP,在这些网站上面大多数只有精美照片和商家所提供的信息,网友只能根据其他网友评论和知晓的实体店知名度来选择。而这精美图片的背后,真假以及是否存有隐患却无从考证。 在朋友圈中,不少微商大多时候都是利用自身在圈内的知名度来销售,所以很多在朋友圈购买食品的朋友都是图个认识,以为买的东西会便宜,而且质量过关,但是买了之后发现“被坑”的不在少数,尤其是食品质量出现问题,很多人选择默不作声。 对此,太原市食药监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最近几年,通过网上或者微商购买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咨询的消费投诉不少,但真正走到起诉维权阶段的并不多。他说,“比如吃了蛋糕坏了肚子,去医院检查,要有患病的证据,如果对方认可还好协商,如果不认可,那么就需要鉴定本人所吃的食物对自身的损害结果与购买食物是否有因果关系,之后才是医疗赔偿。” 碍于面子,不好意思举证;过程繁琐,举证维权难以直接有的放矢;维权成本较高……面对商家的不诚信行为,消费者往往选择退避三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给了不法商贩违法经营的可乘之机。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有关监管部门应该利用互联网的信息化技术优势,加强各职能部门数据共享、协同管理。搭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强化地区间网络食品安全联动处置和异地互动消费维权。此外,为了应对消费者维权难、成本高等问题,可以督促平台建立网上食品先行赔付基金,实行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 C 熟人推荐 才是以次充好的“障眼法” “看似是熟人推荐或刷爆屏的好口碑,实际上最终往往是以次充好商品的障眼法。和外卖黑厨房一样,网络监管方面我们主要从平台进行约束。”太原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监管遵循的是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要求经营者、代工厂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淘宝平台负责人也在采访中公开表示,在基础规则之上,针对食品类目,淘宝网单独制定了《淘宝网食品行业标准》《淘宝网保健食品行业标准》等一系列细分标准,要求所有包装上印有QS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且三证一致,如果三证不一致,需要进行过户处理。 但微信朋友圈等相对封闭的社交空间仍使得行政执法难点颇多。目前,微信消费主要以群众举报为主,主动查处难度较大。查处过程中,由于一些生产场所位于小区、自家店面房等私人场所,不好擅自进入。此外,查处过程中证据难以搜集,比如有一些交易并没有记录,难以核对违法金额;不标注生产者可能让认定违法主体存在举证困难。 吐槽 “网红”曲奇系无证经营 2016年下半年,一款名为“CHIKO”的曲奇开始通过朋友圈热销,甚至一些美食公众号、视频节目还专门介绍过此曲奇独特的口味和优质的原料。一时间,“CHIKO”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红。据网友评论,最火的时候,“CHIKO”可谓一饼难求,原来160多元一盒的单价甚至被炒到300多元,其受追捧程度可见一斑。不少网友评论,此曲奇口感特别酥,轻轻一抿就能化开。 2017年1月,杭州监管部门在一次查处中揭开了“网红”的神秘面纱。最初,有市民举报“CHIKO”曲奇的生产日期标注存在问题。执法部门经过对发货地址的追溯,发现了一处位于杭州下沙某网吧的生产作坊,并查实此曲奇生产经营主体存在无证生产和冒用QS商标等违法行为。 此事件发生后,有关网购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网友热议。 网友“绿陨石4”:“哦买噶!网红饼干来自网吧?老板你的良心何在?” 网友“三五六二天”:“要说吃,还是自己做的放心!” 网友“伤寒杂病论515”:“网吧都能做饼干?这个世界真奇妙。~~” 网友“曹sweet”:“网络消费监管需要加强,消费者自身的辨识能力也真的应该提升了。” 网友“最最最美的你”:“毕竟是入嘴的东西,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如果仅凭一些图片和介绍进行判断,若卖家存心欺骗,网购者真的很难识破!” 网友“演说家迪美”:“要我说,不跟风、不盲从才不会轻易掉坑,只买自己需要的,才不会被假冒蒙蔽双眼。” 网友“种草菌”:“买穿的、买用的,买玩儿的,反正我是从来不在网上买吃的,宣传得天花乱坠,又有多少名副其实呢?” 网友“米斯特plus”:“网络餐饮,不应只回应大众 快 的需求,更应满足人们对 好 的期待。” 网友“巴拉拉咪兔”:“客观地说,网络食品安全需要从各个环节来把控。从根本上来说,生产者首先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次是各个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大过天,法律应该将食品安全违法成本进一步提高,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对消费者来说,网购本身会有一定的局限性,提升自我防范意识,同时要勇敢地与违法和不诚信行为说NO,才能有效制止这些行为屡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