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陈先生 电 话:186***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8号汇宝花园 投诉类别:水电气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河南汇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8号汇宝花园小区 联系方式:0371-63603331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位于郑州市东风路18号的汇宝花园小区自2013年交房以来物业管理混乱,人员出入无序切繁杂,时常有入室盗窃案和火灾发生,全市一户一表改造都结束多年了,该小区的用电还掌握在河南汇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如此物业管理,业主还被逼电费捆绑物业费缴纳,否则就停电。 投诉请求: 电费和物业费脱钩 2017年7月13日15时25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郑州市金水区房管局物业科,回复内容如下: 物业公司将电费进行捆绑收费肯定是不合适的。我们会对该物业公司的行为作出处理。如果业主是一户一表是可以直接给电力公司缴纳的,如果使用的是物业公司的自管电,物业公司则可以收取这个电费。 2017年7月13日15时39分,河南汇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秦先生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内容如下: 我们小区从2001年开始,物业费和电费都是一块收取的,但会开两张收费单据,一张是物业费,一张是电费。电费我们物业公司属于代收的,每栋楼合用一个表每个月月底去供电公司缴纳,并不属于自营电。物业费每个月0.37元,还要有保安、保洁以及公共设施的维护,每户的电表每个月都需要抄。我们不允许欠缴物业费,如果不缴纳物业费我们有权停电。分不分表是电力公司的事情,我们也很被动。 我们小区电动车和汽车都有门禁卡,业主只要拿着房产证和身份证,登记一下名字和联系方式就能免费申请。人员出入不排除业主将门禁卡等借给他人使用的情况。 2017年7月14日,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致电郑州市金水区供电公司,其表示: 小区是否属于自营电需要看小区的电表上是否有“河南省电力公司”或者“郑电”等字样,其次看自己缴费单上是否有属于个人的电户号。需要提供户号才能查询其用电情况。 2017年7月15日,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多次联系陈先生,查询电费单上的户号,但陈先生目前仍未能提供。至此,投诉终止。 你的投诉已在河南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记者站 新闻热线:0371—67612315 报料邮箱:zxbhn315@126.com 河南消费网( www.hnxfw.org/) 投诉咨询热线:0371-67612315 投诉咨询qq:2115173539 投诉邮箱:zxbhn315@126.com 微信公众号(河南消费网hnxfw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