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使用联通号码155383**778多年,出于对该公司的信任2014年6月24日在该公司下属的淮河路营业厅办理了 存话费送手机 活动,当时我参加的是该公司充值1199元,送大神F4手机,当时该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从2014年7月份到2016年6月份将每个月返还话费38元,随后我就一直使用该手机。
去年大概6月份(时间记不太清了),手机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之后我就购买了新的手机,但是从此以后联通公司就不再返费了。期间,我就向该公司客服电话10010反映了这个问题,当时话务员回复称 这个不用担心,等到合约到期之后这些费用将会一次性返还 。既然都答复以后返了,当时我就没有再追究这个问题。我想着既然有几百元该返未返的分摊话费在今年6月份到期之后就返还,手机短时间就不用充值话费了。然而,让我惊奇的是前不久手机突然停机,此时离6月30日已经过去2个多月,我打10010客服一问合约到期至今没有任何返费记录。
紧接着,我又向10010客服反映了这个问题,对方竟然回复称是因为我的手机丢失后,手机号码未和原手机绑定使用所以才未返费。如果消费者手机丢失或损坏不去打电话反馈这个问题,手机卡账户里会有一笔 无效款项 ,这笔无效款项就是因为该分摊而未分摊的花费,这笔费用将会一直在账上挂着,公司方面不会提醒用户,除非用户合约到期后带着有效证件及手机丢失证明去就近营业厅反馈这个问题后,由营业厅上报公司核实后才能处理。
听了这位联通公司人员的说法真是太荒唐了,我们作为消费者充的是话费送的是手机,手机丢失或损坏该返的合约款就不返了,我们充的话费送的手机,又不是买手机送的话费,联通这样做这是什么道理?而且,如果联通公司该返的话费在合约到期之后不反映这个情况,那么消费者的钱将会一直在手机卡的账上挂着,而消费者从网上自行查询也无法知晓,只有联通公司内部系统才知道,知道了也不通知消费者,这种情况是多么恶劣?我在想,既然我的事这个情况,那么郑州又会有多少像我一样遭遇的消费者呢?河南省联通公司知道吗?请给我们一个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