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刘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投诉称,自己在江苏摆渡情感咨询进行情感咨询,承诺的24小时在线解答问题,可交完钱后,微信迟迟不回复消息,电话也不接,并没有提供服务。找对方理论却遭对方骂人,并将自己拉黑。经过沟通调解,刘女士收到了1500元的退款。 投诉者情况 姓 名:刘女士 电 话:177****3022 地 址:河南安阳 投诉类别:教育培训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江苏摆渡情感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573号 联系方式:0510-85386606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收款以后,合同当天晚上发现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我就留言给他,然后第二天早上没联系上他,等到中午他说知道了,可一天我还是没收到他修改过得合同,下午从3点往后就微信不回复,电话不接。到晚上10点我说要投诉他们,他才出面,还跟我发生争执最后拉黑我骂我。 投诉请求:退款1500元并道歉 现有证据:付款截图,聊天记录 2018年7月16日15时16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江苏摆渡情感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14时56分,江苏摆渡情感咨询有限公司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内容如下:对方需要咨询的情况就是挽回男友,我方也说了,有困难,至少2个月才有好转,对方服务一天就开始无理取闹,编造各种退款理由,我方不接受的,而且我们都是光明正大,上传信息绝对真实可靠,没有用任何软件进行处理,希望贵网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还我们一个公道。如果对方再无理取闹,用不退款就让我方公司开不下去的理由威胁,我们只能求法律还我们公正了。 图1 图2 图3 备注:江苏摆渡情感咨询有限公司共提供6张图片,另3张为消费者在表述自己遇到的情感问题,不再展示。 2018年7月20日15时18,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此情况反馈给消费者,刘女士表示:首先,我所讲述的全部都是事实,为了把责任全部推到我身上就说我伪造证据。上述图2、图3都是今天中午两点的时候给我回复的,并不是我擅自解除合同,而是对方电话也不接、微信也不回,并且骂人,问他们的问题根本就不回复,跟承诺的“24小时在线解答”完全不一样,鉴于他们的服务态度恶劣,才迫不得已解除合同。以下是给他们发微信不回,打电话不接和骂人的证据。 电话不接的证据 消息不回 消息不回 消息不回 协议约定 骂人并拉黑 2018年7月25日,江苏摆渡情感咨询有限公司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已经与消费者沟通好,并退还1500元。 2018年7月25日11时09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回访消费者,刘女士表示:已经收到对方的退款,感谢河南消费网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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