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连日来,市食药监局组织召开了8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会,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推动新乡市764家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止目前,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签订了响应承诺倡议书。 为引导企业全面贯彻省局文件精神,切实抓好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核查、督导工作,确保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市食药监局印发了《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于2017年8月10日在市局召开了由各县(市)区局主管局长和监管股长参加的新乡市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预备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随后,相继在各县(市)组织召开了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会,将《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宣贯到每一家生产企业。 下一步市局将组织企业开展好自查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切实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设备、有能力”,全面促进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不能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自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将采用约谈、责令改正、曝光等形式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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